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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中俄元首发表关于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合作的联合声明,提出将两大战略建设相对接。这不仅推动欧亚经济联盟各国经济增长,促进欧亚大陆经贸合作向纵深发展,而且加快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势必要迅速融合到对接合作的战略框架及其所衍生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之中,从而对该战略实施给予全方位的支持。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在金融合作机制、金融机构业务合作、本币结算、信贷融资以及资本市场和保险业合作方面的发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都非常突出。金融合作机制不断得到完善,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并积极开展业务合作,本币结算和货币互换得到各国政府积极推动,信贷融资不断扩大,资本市场和保险业合作发展缓慢。但是,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的金融对接存在多边合作进展缓慢而双边合作为主的特点,这一合作平台缺乏紧密性和约束性。同时,实证研究表明,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短期内不具备深度金融合作的基础,但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双方的功能性金融对接合作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深化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金融对接合作的发展路径。我们认为必须要解决金融对接合作的资金基础问题,即需要建立健全货币互换和本币结算支付体系,利用好国际开放性金融机构和各国主权财富基金;要相互开放证券市场以促进各国证券领域的合作,特别是各国应鼓励优秀企业交叉上市和加强区域性债券市场合作;健全双方国际宏观政策协调和金融监管协作机制。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的对接合作已经得到多层面的响应,我国只有积极应对才能将我国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变为现实。为此,我国要积极主动加强与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的政治互信;充分发挥商业性与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开展对接合作的排头兵作用,在对接合作中重视保险机构的作用,以完善国内金融机构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和人民币回流机制,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展望双方金融对接合作的未来,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合作的发展机遇远远大于面临的挑战。我国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加强金融合作面临着战略契合、经济联系广泛性等诸多积极因素,也面临着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区域内经济合作机制不健全,大国在该区域博弈复杂激烈等挑战。欧亚经济联盟国家不会无视中国雄厚的金融资本优势和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新的领头羊的发展机遇,未来双方金融对接合作的空间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