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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是指拥有好的发展项目的企业,在投资银行等中介的帮助下,第一次公开向市场潜在投资者发售企业股份筹集资金的过程。我国证券市场不是由商品经济自然演进的产物,存在很多弊端,上市公司为了能达到多圈钱的目的,利用信息不对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例子大量存在,投资者很难分辨IPO企业的好坏。这时,作为企业的监督者——独立董事的存在就显得至关重要了。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独立于大股东,独立于经营者的董事。由于独立董事身份的独立性,使其对IPO企业能够较好的发挥监督作用,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市场给予正面评价。目前国外对此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认为独立董事身份特征和独立董事影响力会对企业IPO初期评价有影响,但是国内在该方面的研究非常少,对独立董事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绩效和盈余管理关系方面,因此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弥补国内对独立董事特征与IPO企业初期评价的关联性实证研究的空白,为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以及帮助投资者选择优质IPO企业提供意见。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进行分析,提出假设,选取我国2005-2008年进行IPO的企业作为研究样本,通过描述性统计分析、相关性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方法研究独立董事特征与我国IPO企业初期评价的关联性。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企业应把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者保留剩余索取权,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让渡给他人。与此同时,委托代理理论又认为人是理性的,代理人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利用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应设立独立董事一职,对经营者和内部董事起监督作用,从而减少内部人控制现象,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文提出假设如下独立董事执业能力、执业经验、企业自愿多聘任独立董事人数、独立董事影响力和企业IPO初期评价存在相关关系。本文得到如下结论:独立董事法律背景、影响力与IPO企业与承销商讨价还价的能力正相关;自愿多聘任的独立董事数量与承销商讨价还价的能力负相关;独立董事财务背景、执业经验、影响力与投资人对IPO企业评价正相关;自愿多聘任的独立董事数量与投资人对企业评价负相关;独立董事财务背景、执业经验与IPO企业初期收益正相关;自愿聘任独立董事数量与IPO企业初期收益负相关;独立董事管理背景、教授副教授背景与IPO企业承销价的制定、投资人对企业的评价,企业的初期收益在研究结果上没有找到相关关系。最后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建议:政府应提高独立董事人数下限要求,细化独立董事任职资格;IPO企业应根据需要不同,聘任具有不同背景的独立董事,此外,还要防止独立董事队伍年轻化;投资人可以通过解读IPO企业独立董事职业背景、年龄、数量、影响力来分析企业是否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