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类社会的演进经历了从野蛮到文明的漫长历史时期,相应地,在人类文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制度哲学在推动社会整体秩序的构建、形成人际之间的规则共识等方面扮演着突出的角色。然而,在制度哲学这一宏大体系之中,对制度伦理、制度道德、制度文化等概念都进行过不少论述,唯独对制度精神这一支脉着墨不多,制度精神具体指什么,它是否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以及如果制度精神有助于制度文明的整体推进,那么如何培育制度精神,等等,对这一系列问题的追问以及回答不仅可以引发对整体制度建构的深层思考,同时也能够有效解决制度在现实政治生活中面临的困境与挑战。
本文主要运用历史-逻辑法、文献分析法、个案研究法、比较法、新制度主义等,通过对古今中外思想家关于制度精神的碎片化描述的梳理与分析,结合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制度困境与挑战,试图勾勒出一种关乎制度精神的体系架构,在丰富和完善制度理论体系的基础上,能够有效应对制度发展过程中的现实羁绊,以期从理论和现实的维度为构筑制度精神这一支脉体系提供稳固的基础。然而要构筑这样一种学科视野下的理论体系实非易事,既要有足够的理论功底与理论水平,也要有承受来自各方面质疑声浪的勇气与心理,因此,笔者以有限的能力用一种谨慎又谨慎的态度主要从制度精神的概念分析、理论溯源、特点、功能以及培育模式等方面先搭建一个大致的框架与轮廓,围绕制度精神这一核心术语所展开的相关理论问题的探讨与分析,虽然它仍然是一个并不完整和完美的体系架构,但它却是经历多次修改与调整的第N个小板凳。
新制度主义认为,制度不仅包含规范层面的正式制度,也包含以习俗惯例等的非正式制度,相应地,制度精神便表现为两种形式,正式制度精神和非正式制度精神。正式制度精神的产生与形成离不开正式制度这一载体,对制度文本的遵奉形成了以制度为中心的治理传统,西方的法治精神便是这一制度精神的鲜明体现;非正式制度精神的产生与形成则与流传于人们日常生活当中的习俗、惯例等非正式约束相连,对习俗、惯例等的遵奉与敬畏形成了以礼治为中心的治理传统,中国的礼治精神便是这一制度精神的现实写照。无疑这两种形态的制度精神在各自的历史时空中都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与价值,然而在当代中国的历史语境下,以制度为中心的正式制度精神恰是所欠缺和匮乏的,因此,对正式制度精神的培育以及将这两种形态的制度精神较好地契合进当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便是一项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应对之法在于:在将西方社会的正式制度精神嵌入到我国政治场域的过程中,应该从人、制度与时间这三个维度来进行具体考量,同时以领袖主导模式、民众主导模式和知识精英主导模式的交织共存应成为正式制度精神培育的主要主体,通过树立制度的“标杆效应”来将制度的积极的“传染性”进行放大与扩散,借助时间这一物理要素来共同推进我国正式制度精神的培育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