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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群体一直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随着近年来农民工回流趋势的增强,如何巩固我国的城市化成果成为了重要的课题。以前我国城市化走的是一种扩张大中城市的路线,并在很大程度上,寄希望于农民工在大中城市就地转化。然而,在农民工回流这一大背景下,一味地研究农民工如何融入大中城市的方案,似乎存在一厢情愿的嫌疑。相反,如果转而研究“回流农民工的回流地域选择”问题,则可能为城市化发展“新载体”的研究提供一定的思路。故本文在“推拉理论”的指导下,以耒阳的实证调查资料为依据,对回流农民工的回流地域选择问题进行了研究。本文核心内容的结构框架如下:本文的第一部分主要对回流农民工的现实回流地域选择进行了描述和分析。本研究发现,回流农民工在现实回流地域选择上表现出了一定的“小城镇偏好”,但这偏好并未占据绝对优势。本文的第二部分主要对回流农民工的预期回流地域选择进行了描述和分析。本研究发现,回流农民工在预期回流地域选择上同样表现出了对“小城镇”的偏好,并且这一偏好较之现实回流地域选择表现得更强,但这一强度也尚未形成绝对的优势(相对农村而言)。本文的第三部分主要对影响回流农民工回流地域选择的因素进行了分析。本文认为,小城镇与农村多维度、多方向的推拉力影响了回流农民工的回流地域选择:笔者在对推拉力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借用“累计百分比”一法,考察了五种推拉力因素(“经济收入因素”、“居留成本因素”、“个人发展和生活环境因素”、“文化、心理因素”和“家庭因素”)在总体上对回流农民工回流地域选择的影响方向。其中,“经济因素”在对回流农民工的地域选择的影响上已经形成了一股合力,合力的方向为“吸引回流农民工以小城镇为地域选择”,不过这种合力的强度较弱;“居留成本因素”在对回流农民工的地域选择的影响上也形成了一股合力,合力的方向为“吸引回流农民工以农村为地域选择”,并且从合力强度值看,该合力为强合力:“个人发展和生活环境因素”在对回流农民工的地域选择的影响上同样也形成了一股合力,合力的方向为“吸引回流农民工以小城镇为地域选择”,并且从合力强度值看,该合力也属强合力;“文化、心理因素”在对回流农民工的地域选择的影响上也存在一股合力,合力的方向为“吸引回流农民工以农村为地域选择”。从合力的强度值看,虽然其强度略逊于“居留成本因素”与“个人发展和环境因素”的合力强度,但“文化、心理因素”所构成的合力仍属于强合力;在“家庭因素”方面,小城镇与农村同时表现出了对回流农民工的“净拉力”。但从净拉力值看,农村的净拉力要略大于小城镇的净拉力。这种略大的净拉力是吸引回流农民工以农村为地域选择的助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