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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科技发展,世界范围各海域内历史沉船的相继发现,国家政府及民众逐渐认识到其中蕴含的价值,竞相开发挖掘,各方不同的所有权主张导致争议产生。面对这一现实问题,目前法律没有一套完整的制度加以解决,因此本文通过对历史沉船所有权基本内容及客体进行分析,界定其基本理论,为世界范围内各海域历史沉船所有权的确权提供一般适用的思路,并针对我国当前历史沉船所有权法律现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对历史沉船法律性质和法律归属加以探讨,明确历史沉船所有权归属,以帮助一国实现其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考古价值,满足宝贵的文化资源需求。论文第一部分对历史沉船所有权基本理论做出概述,并结合民法及物权法,提出历史沉船所有权的归属理论,在一般性中寻求历史沉船所有权的特殊性。第二部分对历史沉船所有权客体,即历史沉船进行界定分析,与一般沉船作出比较,在法律层面定义历史沉船所有权法律属性,以此为基础设计所有权归属。第三部分在前文历史沉船所有权及所有权客体基础上,设计不同类型、不同海域的历史沉船所有权的具体归属,为其确权提供一般适用的解决思路。最后一部分,立足于我国立法现状,分析我国立法中有关历史沉船所有权中亟待完善的部分,如何予以调整,与国际法律更好的衔接。了解历史沉船含义及由其引发的争议,厘清当前立法现状,知悉国际立法趋势并加以推进完善,以期更好的发展我国及国际历史沉船的水下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