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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理是国际社会普遍实行的一种法律制度,各个国家通过这种法律制度来体现本国的主权,维护本国的安全和利益。我国的出入境管理是国家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入境及与之相关的事务行使管辖权的一种法律行为,是出入境管理主管机关对出入境活动实施的调节和控制,它是国家涉外管辖的一个组成部分,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保障中外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与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交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就对出入境管理进行了法律上的规定。50多年以来,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以及与世界各国友好交往的需要,我国的出入境管理法律、政策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央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并逐步在中央及地方都设置了出入境管理机构,逐渐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出入境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国的出入境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的方面也逐渐显现,尤其是出入境法律法规的缺陷和出入境管理体制的弊端,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出入境管理在国家对外开放和交流中应有优势的发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日益增长的口岸通关压力对赛时出入境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现行的出入境管理制度与2008年北京奥运安全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有待简化,其中涉及护照的申请和颁发、户口、出入境证件种类以及双重国籍等方面;其二,外国人入出境管理亟需加强,其中涉及外国人管理机构职能、不准入境外国人控制以及外国人非法入境的处罚等方面;其三,口岸边防检查的内容和有关权限应明确,主要是边防检查机关的移送权问题。笔者通过回顾我国出入境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分析我国出入境管理制度的现状,认为我国出入境管理制度应从法律体系、行政执法、法律监督三个方面来进行全面的完善和改革,以确保我国出入境管理制度能够保障2008年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地召开,并进一步维护我国社会的稳定和推进我国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