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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非常重视反腐倡廉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新措施、新方法、新手段。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并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了修订,于2015年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提升巡视工作。实践证明巡视在惩治预防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面发挥突出作用。党章仅规定两级巡视,即中央和省级党委实行巡视制度。为实现巡视全覆盖,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部分省区市参照巡视做法,创新性的开展了巡察工作,本文以河南省濮阳市开展巡察工作情况为例,对市县建立巡察制度进行了深入分析。本文从党内监督理论出发,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对巡视巡察进行研究。对目前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理论研究进行了梳理,认真分析了巡视巡察的内涵,并对巡视巡察监督的主要特点进行了总结,巡视巡察监督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监督,它注重群众参与,突出事前预防;它监督的对象特定,监督内容聚焦,监督手段多样。巡视巡察监督推进了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体制改革,在当今中国,具有重大作用。本文分析了在市县建立巡察制度的必要性,它是打通反腐倡廉建设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密切联系群众的需要。基层的客观实际和监督力量薄弱也需要创新监督手段,实行巡察制度。巡视是巡察的参考和依据,巡察是巡视的延伸和深化。巡视巡察作为目前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和方式,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它们的目的、指导思想、工作程序、方式手段都相同。它们的不同在于派出监督的主体不同、监督的对象级别不同、监督的测重点不同。两者的区别,导致巡视巡察具有不同特点。巡视更具权威,巡察关系更熟悉;巡视地位更超脱,巡察联系更紧密;巡视影响力大,巡察更接地气;巡视内容更聚焦,巡察内容更深入;巡视侧重维护纪律,巡察侧重维护群众利益;巡视更需党政干部配合,巡察更需发动群众参与。本文简单介绍了,目前全国及河南省开展巡察工作的整体情况,重点介绍了濮阳市开展巡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出台了一批巡察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为开展巡察工作奠定基础;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组建巡察工作队伍,为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人才组织保证;创新工作方法手段,认真分析研判,确保巡察精准发现问题;四是注重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切实取得巡察成效。着重从巡察发现问题、巡察队伍管理、巡察整改、巡察成果运用等方面,分析了濮阳市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最后对如何开展巡察工作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让巡察工作更有成效;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巡察工作精准发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提供巡察人才支撑;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巡察办要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深化巡察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