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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爆发的次贷危机不仅使美国的经济一落千丈,也对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小的阻滞作用。中国由于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的比较到位,国民经济实力没有因此而下降,依然保持着持续增长的势头。与此同时,次贷危机也引起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一度萧条,各地商品房价格纷纷下调。由此也引起了不同专家对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质疑,认为经济适用房制度没有起到住房保障的作用,无法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困难的问题,没有再建经济适用房的必要。其实,这种看法忽略了历史发展长河中经济适用房制度曾经发挥的巨大功能,其目的往往在于拯救低迷的商品房市场。这样的质疑对经济适用房制度是不公平的,对城镇中低收入者也是不利的。
经济适用房制度本身并不先天具有任何责任,它承载和携带的更多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经济适用房制度运行的是否成功,是否真正实现了对住房弱势群体的住房权利的保障,关键不是在于该制度本身是否好,而更多的要看政府是否真正的以住房弱势群体的利益为根本,在于政府是否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自己的监管职责。另外,还要注意经济适用房制度与廉租房制度的共同发展,二者在住房保障方面是一致的。并不是肯定前者就要否定后者,更不是肯定后者就要否定前者,应该双管齐下,齐头并进,共同发挥其各自的住房保障功能,为不同的保障主体提供不同层次的保障。
本研究正是基于以上考虑,把城镇中低收入者确定为住房弱势群体,并将经济适用房制度功能定位于对弱势群体利益的法律保障,强调经济适用房应该更加突出其保障性。
从经济适用房的概念、特征入手,本研究在把握经济适用房制度与其他类型住房制度的区别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经济适用房制度存在的价值内涵,也即经济适用房制度存在的必要性。之后,从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适用房制度发展的理论基础之一;而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保护理论是经济适用房制度保障功能的核心,围绕以人为本和弱势群体的平等生存权与平等发展权展开分析;国家干预理论则为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制度运行的监管提供了理论基础。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及我国香港地区成功的住房保障经验,并由此总结对我国国内实践的启示。本研究的重点部分在于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这两个部分也落实了本研究的研究目的。围绕最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介绍了国内的经济适用房制度,选取武汉市进行经济适用房制度运行状况的实证调查,并剖析了我国经济适用房制度运行中凸显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制度完善建议。整个研究一直贯彻着和谐发展、公平正义等理念,将政府的调控与监管作为实现经济适用房制度住房保障功能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