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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每一个动作和行为都有“原因”,有原因必定会产生相应的结果。这就是人类不断完善的“因果关系”。因果联系是客观世界的普遍联系之一,反映到语言中就是大量的因果句。本文从因果关系的范围和研究概况入手,对韩汉“原因”表达的界定、语义类别、内置意义、形式标记、表达格局和表达手段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并做出相应的解释。第一章绪论,介绍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内容和范围、研究方法、前人的研究概况。第二章主要界定韩汉语“原因”表达及语义类别对比。从宏观的角度对比分析韩汉“原因”表达法的语义类别。汉语有一般性、假设性、条件性、目的性、推论性;韩国语有一般性、假设性、条件性、目的性、推论性和时段性。从微观的角度对韩汉“原因”句的说明性和推理性、感情色彩、时间性三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第三章主要描述韩汉语“原因”表达句法格局。以“小句中枢”说为基本理论背景,将韩汉两种语言“原因”表达进行对比。具体地说,以原因句的一句式、原因句的二句式、原因句的三句式为经线,以语义的配置(本文不包含语气)为纬线,进行多级、多角度研究。第四章系统地比较韩汉语“原因”表达手段。韩汉语“原因”表达都由相同的两种方法表达:一种是意合法,一种是形合法。意合法无形式标记或无专职的形式标记。意合法主要有两种手段:一种以语序为手段,一种以语境为手段。形合法就是以特定的形式标记为手段,标记形式中以表“原因”的关联词语为主,也包括其他手段(句式手段、符号标记等)。第五章结语,对全文进行概括和总括,同时指出本文存在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