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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中介机构托管公立学校,作为近年来我国区域教育改革的一次有益尝试,越来越引起教育实践者的关注。笔者在对国内外公立学校委托管理的研究成果梳理的基础上,聚焦于教育中介机构托管公立学校的实施研究,通过对个案实施的全程解析,探寻到这种托管模式的实施要件,为完善这种托管模式提供参考。首先,笔者揭示出这种托管模式的内涵本质与应用于我国教育实践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其内涵本质包括政府主动作为的形成动因,责权鲜明、操作模式具体的内涵特征以及团队契约式支教的表现形式;必要性包括政府职能转变、教育均衡发展和多元教育发展的需要;可行性包括委托代理理论在经济领域应用的启示,公立学校委托管理制度的借鉴,政府层面的支持以及教育中介机构的产生与发展。其次,通过对实践个案的解析,全程展现其具体实施的流程,系统评述实施托管后的成效,并归纳出个案实践的启示。其一,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视角,教育中介机构托管公立学校的实施要件:选择合适的对象和设计完善的契约是成功托管的关键因素;建立市场化的评估机制,提供相应的制度和财力保障是成功托管的保障条件。其二,基于组织变革理论的视角,教育中介机构托管公立学校的实施条件:先进的教育理念,“白帽兵”式的校长,适切的组织目标,特色的核心技术是托管学校成功变革的关键因素;规范的组织制度和再造的组织文化是托管学校成功变革的保障条件。针对这些实施要件,笔者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该模式的建议。其一,给政府部门的建议:制定评估指标,确立托管主体;加强风险控制,建立防范机制;扩大资源投入,提升保障能力。其二,给托管机构的建议:培养先进的教育理念,提升机构软实力;组建优质的管理团队,增强机构的执行力;开发特色的组织技术,夯实机构的硬实力。其三,对托管学校的建议:培养自主发展意识,激发学校发展的原动力;加快优质资源本土化,积聚学校发展的内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