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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是合格药物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不可预期效应,是药品的固有属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在我国的发生率逐渐上升,民众对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关注度也日益增加。虽然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日益完善,但仍缺乏完备的药品不良反应损害补偿救济制度(仅疫苗接种损害有相关补偿条例),现行法律中也没有完全适用于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相关条文。作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主要发生和处理场所,医疗机构不仅主要承担着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上报工作,也承担着药物治疗中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风险和因药品不良反应治疗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本研究通过对医疗机构中医务人员的药品不良反应知识认知度调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认知度调查以及医务人员预防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对策的现状调查,分析目前医疗机构应对药品不良反应现状,并进一步探索在当前缺乏药品不良反应相关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应对处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上海交通大学附属10家三级医院临床一线医师为调查样本,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知识认知度调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认知度调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防范措施认同度调查,以及药品不良反应处理措施认同度调查,发现不同背景临床医师的认知度差异与认同度差异,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探讨医疗机构在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的背景下应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主要有效对策。
[研究结果] 所调查医疗机构中的大部分临床医师对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的认知度不高,对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监测工作认知度有限,不同背景的临床医师在认知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由此整体影响了药品不良反应的判断处理水平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上报质量。在目前相关药品不良反应法律制度缺失的前提下,临床医师对医疗机构所采取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防范处理措施有较高的认同度,但要从根本规范应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所带来各种问题,仍需政府和相关部门发挥管理职能。
[研究结论] 为有效应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整体质量,规范应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除需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力度,提高医务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工作的认知水平,规范制定有效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应对措施外,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发挥管理职能,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法律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