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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三农”问题。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从全局角度对“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问题进行了系统论述。国家提出了很多有利于农民政策,农民的种地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高,很多荒废农地得到重新耕种,我国粮食产量也因此得到稳定提高。同时,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呼和浩特也存在同样问题。因此,本文通过分析呼和浩特市农村土地纠纷存在的问题,诸如:解决土地纠纷运行机制、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不完善等等,提出有效解决呼和浩特农村土地纠纷建议。本文研究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部分:一是进行文献回顾与对农村土地利益纠纷相关理论界定,为后文研究奠定理论基础;二是详细分析呼和浩特市农村土地纠纷解决现状及特点进行详细分;三是分析呼和浩特市土地纠纷解决过程中存在问题,这也是本文重点;四是分析了中国农村土地利益纠纷形成的历史及现实因素;五是提出完善土地纠纷运行机制、配套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建议,以此解决呼和浩特市土地矛盾纠纷的相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有效化解呼和浩特市农村出现的土地纠纷问题,为我区其他盟市中农村土地利益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参考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