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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被称为“第四媒体”,事实上,它是与报纸、广播及电视完全不同的新一代媒体,而网络传播则整合人际传播、组织传播与大众传播,形成了“人—机—人”的信息传播模式,这使得整个传播呈现出“人际化”的趋势义上的传者与受者人成为传播学研究的重点。网络受众包括传统意他们的心理特征表现为匿名心理、选择心理及从众心理。这些心理特征导致了失范行为角色扮演心理、究其本质是技术对人的异化,而网络技术对人的异化,是通过刺激人对信息的消费欲望来实现的。 人类正在为进入自我生活的时代而奋斗,网络为此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但是,人必须摆脱异化。为此,我们需要一种以自我节制为内涵、以自我幸福为目标的伦理,我们称其为“自我伦理”。所谓网民自我伦理是指,网民通过自我调适,适度控制对信息的欲望,从而获得自我实现与自我幸福;与此同时,网民应通过对“主我”与“客我”的平衡,顾及到另一极传播主体的利益。网民自我伦理的实践,可以在保证传播主体自身利益的同时,实现传播主体之间利益的均衡,这必将促使网络传播走出失范状态,朝着稳定有序的方向健康发展。 网络传播的实质是人与人的交往,但中介客体(电脑)的存在,使得受众之间不必直面相对,他人身体与目光的消失,使网民可以更轻松、更从容地面对真正的自己。所以说,网络空间是最适宜自我伦理成长的一块沃土;然而,网民如何进行自我调适,适度控制对信息的欲望以走向自我幸福和自我实现,并同时顾及到他人的利益,其抉择依然显然甚为复杂和困难。这正是我们强调网际自我伦理的意义之所在。 本文从伦理学、传播学、新闻学的角度着手,分析了网络传播的有关特点和网民的特性,并进而论述了建立网民自我伦理的必要性和实践步骤,为我国的网络实际管理提供相应的参考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