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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石油合作协议,又称国际石油合同(下称石油合作协议),它是资源国或其国家石油公司同国际石油公司谈判形成的调整双方合作中相关重要事务的法律制度体系。这类合作开发石油资源的协议的中心目标就是平衡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本文以“国际石油合作协议研究”为题,除引言外,共分为三个部分,大约33,000字。 第一部分 关于国际石油合作的一般认识。本部分作为国际石油合作协议的相关内容,笔者对其着墨不多。首先从经济学和法学两个方面强调了国际石油合作的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其次,对国际石油合作的几种主要形式进行了简要地分析。最后,归纳了各国有关石油开采权的法律规定,分述了石油开采权常见的三种取得方式,然后从实践角度总结了石油开采权的授予程序。 第二部分 国际石油合作协议的法律理论研究。本部分是国际石油合作协议研究的核心。论文首先总括了国际石油合作协议的两种类型:国际石油许可和国际石油合同。前者起源于传统的租让制和北美的标准石油租赁,这类石油合作协议虽然在各国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但是在实质上可统称为国际石油许可协议。后者则是在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国际法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随着国际石油合作制度的深入发展,国际石油合同又演变成多种形式。然后论文对这两种石油合作协议进行了充分地对比研究。其次,论文采用分类研究的方法详细论述了国际石油合作协议的基本法律特征。许可协议实质上是石油开发专营权的出租;产品分成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利益的分享方式,实现资源国对本国自然资源形式上一定的开发控制权;服务合同实现了资源国对本国资源开发较大的管理和控制权,有利于资源国获得更大的利益,但是降低了外国投资的积极性;复合合同是多种合作形式的综合创新,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合同模型,它充分吸收了其他合同安排的优点,同时尽力避免了其缺点。再次,论文充分论证了国际石油合作协议的法律性质,结论是它不是国际条约,其准据法不是国际法而是东道国的国内法。又次,论文总结国际石油合作协议的主要功能是风险承担、管理控制与利润分享。在本部分最后,论文以较大篇幅详细论述了国际石油合作协议的一般条款。论述的主要内容是国际石油合作协议中广泛采用的十五个主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论述主要针对实务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和应当引起注意的一些基本方面,通过对其研究论述,旨在为日后的谈判提供一定的指导。 第三部分国际石油合作协议典型范例分析。本部分是对国际石油合作协议的实证研究。研究对象是几个典型发展中国家盛行的有代表性的几类石油合作协议,即:泰国现代特许合同、印度尼西亚产品分成合同、巴西风险服务合同以及中国复合合同。由于国际石油合作协议与资源国的政策与法律环境有着较大的关系,因此本部分在研究各典型石油协议时对该资源国的石油法制的历史和特点进行了一定的考察探究。随后在对几类典型石油协议进行研究时,考虑到第二部分已经对一般国际石油合作协议进行了充分地理论研究,故在此研究基础上,这里主要对这几类石油合作协议在实际应用中的成效与不足进行精要的评析。主要是在总体上对这几类协议的突出特点及其优缺点进行总体评价,以期有助于其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