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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也是社会经济得以发展的最初基础,更是社会生产力的根本源泉,由于土地资源不可替代性,决定了土地资源利用必须向可持续行、高效利用性发展。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导致部分地区土地资源稀缺,人地矛盾突出,所以,加强对土地,尤其是农村土地的综合整治,提高土地的可持续利用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实践证明,加强土地整理,大力开展农田整治,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能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依据村镇体系规划和新农村布局建设,适度调整撤并布局分散的自然村,合理开发利用腾退宅基地、村内废弃地、空闲地,改造旧村、建设新村,则能推进村庄整治,优化用地结构布局。项目后评价作为项目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有效的揭示和反馈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中的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现阶段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评价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没有系统的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项目后评价内容单一,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项目后评价成果没得到应用等。基于此,本文汲取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以湖南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各项措施以及相关理论作为研究对象,同时结合湖南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具体工作措施,以及工作成果,并对现行的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后评价体系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与研究,是对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后的评价体系的一次深入理论研究。本文首先阐述了农村土地综合后评价的内涵,在对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评价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对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并通过阐述国外项目后评价的情况,分析了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的项目后评价现状,归纳了若干国外项目后评价的经验。通过对国土资源部后评价试点工作的阐述,分析了试点工作的不足。进而提出要建立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评价法律法规,要设立高规格的部门;要完善湖南省的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要建立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评价奖惩机制;要使项目后评价结果与干部的任用选拔挂钩。本文通过定性分析,找出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不足,在吸收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的实际情况,试图有针对性的探索出完善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评价的对策,希望能够有效解决湖南省农村土地综合后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