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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现象,在世界各国都有不同程度地存在。反对家庭暴力是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各国人权状况的重要标准之一。虽然各国法律对家庭暴力的规定不尽相同,但是国家应该采取措施消除家庭暴力,切实维护公民权利已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在反家庭暴力的救济手段中,公力救济是一个主要的手段与途径。公力救济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责和程序,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所采取的保护和惩治措施。公力救济之所以是对家庭暴力救济的主要途径,是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文明的进步,法治已成为社会调控的最佳状态,公力救济对家庭暴力的调控不论从主体的权威性、程序的合法保障性、结果的强制有效性等方面来看都具有特殊的功效。我国目前并无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防治规范散见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中,现行法律规定中有关反家庭暴力的公力救济措施明显匮乏,适用性差、操作性难,缺少实用价值。但我国学者对于反家庭暴力法的理论研究日益深入,对反家庭暴力公力救济措施的探索也有了一些进展;一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为制定合理的公力救济措施提供了参考。因此文章对我国反家庭暴力公力救济措施的立法现状进行了分析,从我国现阶段立法概况出发,进而指出了由于我国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存在重大缺憾,导致在实践中难以取得良好效果的尴尬局面的存在。针对家庭暴力问题,目前全世界已有多个国家制定了专门立法,其中制定合理、有效的公力救济措施乃是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关键所在。基于这个考虑,文章前两部分对于国外一些国家的反家庭暴力的公力救济措施进行了介绍,并针对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和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干预现状,在比较、总结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文章第三部分对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中的公力救济措施提出建议和想法。首先是对公立救济程序进行完善,其次是设立单独的家事审判法庭,最后对公力救济措施种类的设置提出了一些构想。在结尾,作者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提出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对在家庭生活中容易忽略问题进行了解析,并希望我国公力救济措施的完善能够大大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反家庭暴力的观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