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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是朝阳产业,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险监管体制,对于促进保险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作用,也是保险法律制度的根本要求。本文从保险监管的基本原理出发,结合市场经济理论,剖析了其内涵和理论。 本文简单总结了我国保险监管体制的形成过程和法制建设概况,分析了现行严格监管体制的弊端所在,为改革与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制指明了方向。 加强国际间保险监管合作,兑现我国保险业入世承诺,是保险监管发展趋势,参照国际保险监管先进经验,有助于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制,本文介绍了国外主要保险监管体制和发展趋势,并结合我国国情,分析了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本文着重提出了完善我国保险监管体制的法律对策,在设定了我国保险监管的目标、模式及原则基础上,对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律法规、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顺应对外开放保险市场形势以及对保监会机构性质和实行金融混业监管提出了意见和构想。 总之,我国保险监管体制要适应我国国情,向以偿付能力为中心的松散模式过渡,实现立法宽松化,支持保险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