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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一场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分税制改革在我国开始实行,提出在我国建立生产型增值税,同时制定出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纳税主体。分税制改革的效果明显,但随着我国经济产业发展,两税并存引起的重复征税、税负不公问题阻碍了我国第三产业发展。2011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2012年1月1日起“营改增”分地区、分行业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截至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在我国全面实施。2017年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规划中明确指出,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能力较差且缺乏创新动力。根据2018年1月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报告,“营改增”自实施以来累计减税2万亿元,减税成效显著,但社会对“营改增”也存在一定的担忧,“营改增”对不同行业企业税负和技术创新的作用有多大,需要进一步研究,解答这些问题对完善“营改增”政策意义重大。本文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基于经济增长理论分析税收激励政策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途径,同时,通过构建税收激励方式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效应模型,从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对税收优惠措施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进行推导论证,在此基础上提出三个研究假设。其次,通过分析“营改增”前后企业税负和技术创新现状,初步验证本文提出的研究假设。然后,基于91家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2011-2016年数据,运用双重差分模型分析“营改增”对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税负和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第一,“营改增”降低了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的税收负担,且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第二,“营改增”对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税收负担和技术创新的影响具有一定政策时滞性;第三,“营改增”通过调整企业税收负担,进而影响企业对下一年可用资金的预期,最终影响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最后,结合本文研究结果,针对“营改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营改增”政策体系的对策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