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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土地问题成为公共高度关注的问题,而土地征收补偿与被征收人的利益保护与实现直接相关,因此,如何通过法律制度的设计与安排,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即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与制度建构,便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在界定譬如征收补偿及其相关的基本概念的基础上,从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的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即与相关国家的横向比较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纵向比较,通过制度比较和制度变迁,探索制度建构之道,以期为现实问题的解决提供可能的方案。本文共四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为“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相关理论”。本部分第一节以土地补偿法律制度中的基本概念为切入点,界定征收补偿及土地征收补偿相关的概念,而后界定土地征收补偿的性质。第二节从法理和私法两大方面,阐述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即财产权平等保护原则和私有财产的价值。第三节分析土地征收补偿的原则,即完全补偿原则、不完全补偿原则和适当补偿原则。第二部分为“相关国家和地区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比较”。本部分以日本、德国、美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征收程序、征收范围、补偿方式等制度。本章意在通过制度比较,发掘相同问题不同的处理机制与价值取向,进而为我国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建构提供借鉴。第三部分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变迁”。本部分以时间的先后顺序,将心中国成立以来的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分为两个时期,即1949年至1978年,1978年至今。在制度变迁的描述基础上,对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进行评析,进而分析现行土地征收补偿法律问题的成因。第四部分为“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建构”。本部分第一节分析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譬如采纳完全补偿原则,完善土地征收补偿程序,扩大补偿范围,探索多样化、持久性补偿项目,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等。第二节则对机制完善提出建议,第三节将研究重点放在权利主体及其组织形式上。本章旨在制度建构,提出可行性方案,解决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