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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一篇探究我国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度的文章,故研究对象限缩于行政诉讼场域内所涉的立案(抑或称之受理①)规范、理论与实践。笔者在爬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②(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③(以下简称《若干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④(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及其他具有立案指导效力的文件⑤中规定行政诉讼立案登记的法规范,分析诉讼法尤其是行政诉讼话语中有关立案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实证研究方法,考察H法院在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一年以来行政诉讼立案工作之原貌,此为"探"。立足规范法学、法解释学以及法教义学等多种研究进路,通过回眸我国立案制度嬗变历史,检讨行政诉讼立案难基点性问题,用以挖掘出实然制度外化表象之修正,探求应然制度理论背后隐藏之圭臬。抛出我国立案登记制属于"有限立案登记制"之核心命题,后一并提出制度本土化塑造之方案,此为"究"。本文第一部分标题为我国立案制度生成与行政诉讼立案难,涉及对我国立案制度生成史的回眸以及对行政诉讼立案难基点性问题的检讨。前者的写作路径依循生成、发展、转轨与定型四轨迹渐次梳理;对于后者的写作路径则是直击行政诉讼立案难命题之内核,在对行政诉讼场域下生发的立案难之概念、样态、原因进行先行梳理后,进而引发后续的求证其真伪的检讨过程。本章的写作目的在于,通过历史研究方法对制度史的回顾,从而顺化立案登记制的演进逻辑;通过理论上对行政诉讼"立案难"的再度发问,将制度目的与解决问题首次联系起来,进而初步论证该制度能否对立案难的消解起到实质性助推作用。本章作为总揽通篇的引入性内容,主要意图在于探寻制度生成之动因。本文第二部分标题为立案模式与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度,涉及对立案模式的考察以及对行政诉讼场域下的立案登记制应然层面的研究。前者的写作路径首先沿着辨析立案与受理概念展开,随后对表征为"自由——职权及二者互动"关系的四种立案模式概括呈现;对于立案登记制本身的写作进路则是立足于一种应然层面的立场,基于域外的类型化运作规律,深挖包括制度内涵、理论基点、制度特征、制度程序、制度价值等五大质因。本章的写作目的在于,通过教义学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方法,对未得到充分学术关怀的立案与受理概念的区别尝试作出了初步区分;通过对应然层面立案模式以及立案登记制内在规律的研究,试图将立案登记制度理论基础问题之集成,依托制度背后的理论资源,并与下文实证研究所得的样本提供理论依据及评判标准。本文第三部分标题为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度之实施样态实证分析,涉及实施成效与制度迷茫两个维度。对于制度实施成效的研究进路,本文结合H法院的实证调研数据,从数量、效率、难度、硬件与软件建设,与其他机制的衔接五个方面切入;而对于制度实施中存在的困惑的展示策略,笔者将具有代表性的理解失当、案多人少、行政累诉作为分析标本,集中表达当下问题现状、样态和原因。本章的写作目的在于,通过对行政诉讼场域下立案登记制度的宏观和微观考察,还原出制度运行的真实样貌的基础之上,对于制度成效、畸态作出较为客观的一并展示。本章所含内容是实证调研成果分析与成果回溯至学术语境下流转之结合,亦是本文着墨之重点与创新之处。通过对前述理论的铺垫与实证图景的描绘后,本文第四章顺理成章地探讨对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度的评价与完善。针对我国立案登记制实施现状,本文提出我国立案登记制属于"有限立案登记制"的核心观点,是在应然与实然之间的功能主义选择。而在对该命题略作解释、澄清与展望之后,本文从四个面向为立案登记制本土化塑造提供了可行方案。具体而言,理论之重构应着眼于立案制度理论的内在前提,并以有效回应我国行政诉讼立案工作本土化语境中的实际为面向,亦需与司法体制改革之大背景连结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