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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是近年来在我国兴起的有着深远意义和发展前途的产业,它以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为主,以文化消费为主导,既有同于一般产业的发展特征和规律,又有自身的发展特征和规律。本文以发展为中心,以生产与消费为主线,遵循问题提出——问题界定——机理研究——实践分析——对策提出的逻辑,对文化产业发展问题进行产业经济学、消费经济学、文化学、社会学、政策学、管理学等跨学科的研究。研究中力求贯彻目的性原则、整体性原则、相互联系和制约原则、最优化原则,实行理论与实践、定性与定量、实证与规范、静态与动态、归纳与演绎等相结合,运用比较研究、案例分析、演化和行为、价值、可行性研究等方法。
一、阐述了研究文化产业发展问题的实践和理论意义。笔者通过对国际、国内特别是湖南文化产业实践考察,认为研究文化产业发展问题对于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应对国际文化产业挑战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通过对当前国内外相关文献研究,认为研究文化产业发展问题对于深化文化产业认识,构建我国文化产业理论体系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并据此阐明了本文的内容结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二、研究了文化产业概念、分类、特征等基本理论问题。笔者基于国内外文化产业概念没有统一界定,提出了文化产业是指为市场进行创造、生产、流通、传播、销售具有文化含量的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之有联系的各种支撑、参与等活动的集合,是具有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分配流通和消费性的产业。根据行业或产出的“文化”性质、文化产业价值链,对文化产业进行分类,前种分类反映了各行业的发展水平以及行业结构和关系状况,后种分类反映了文化产业各环节的结构和关系,各有优缺点和用途。按照传统三次产业分类法、生产要素集约程度分类法、两大部类分类法、钱纳里—泰勒分类法,对文化产业进行属性归类,不同的归类有不同的意义。研究认为,文化产业具有功能、机制、发展等三个方面的特征,其中,功能特征体现为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和社会功能,机制特征包括市场机制特征、生产机制特征和消费机制特征,发展特征表现为价值决定性特征、发展多要素特征和发展互动特征。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广泛的内涵,它是在文化产业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以其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政治价值统一成长为其实质,不断增加、向上提高的动态演进的过程。据此建立衡量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文化、社会、政治标准,认为我国文化产业应以国家利益为主,确保人民利益、产业利益、企业利益协调增加。
三、研究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机理。解决发展问题,要抓住影响发展的主要因素,找出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发展的过程就是掌握和遵循矛盾运动规律,解决矛盾的过程。影响文化产业发展的因素可以归于产业内的生产因素、消费和出口因素,对生产、消费直接影响的产业组织因素、产业布局因素和产业外部的体制因素、机制因素、政策因素等。生产供给与消费需求在规模、结构上的矛盾即供需矛盾构成了文化产业发展的最主要矛盾,产业组织效率水平、产业布局合理水平与生产、消费构成一系列主要矛盾,体制、机制、政策与文化产业之间构成一系列外部矛盾。对这些因素和矛盾的进一步研究表明,文化生产是产业发展和文化发展的基础,文化生产主动满足和制造需求促进文化产业合理化,文化生产集约形态促进文化产业高度化,文化产业内部各行业之间协调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消费是文化产业形成发展的源泉,文化消费能力提高直接拉动文化消费需求增加和文化生产发展,文化消费需求结构发展推动文化产业生产结构、产业结构升级,文化出口和出口市场多元化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单一的产业市场结构不能满足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文化产业市场有效竞争组织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布局存在着资源禀赋区、城市消费区依托规律,资源、城市集中规律,以资源、城市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发展规律,依托规律产生经济效益和提高经济效率,集中规律产生极化效应,辐射规律产生扩散效应,促进整个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以其他产业发展为基础,与其他产业互动中取得发展,并以健全的文化产业体制为条件,相应的经济、法律、行政等制度为保障。
四、分析研究了湖南文化产业的发展实践。通过对湖南文化产业发展规模、增长速度、产业结构、产业效益与贡献、产业创新等方面分析,认为文化生产促进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生产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通过对湖南文化消费规模、消费结构、文化出口贸易等方面分析,认为文化消费决定和拉动着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消费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源泉。通过对湖南文化产业组织程度、文化产业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分析,认为加强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促进了行业、企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市场有效竞争组织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通过对湖南文化产业和文化消费城乡、区域发展方面分析,认为文化产业布局与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消费发展有着紧密的关系,文化产业合理布局带动整个区域、城乡文化产业协调、更好发展。通过对湖南文化产业思想观念、经济实力、体制政策、人才科技等方面分析,认为文化产业良好的外部环境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持。这些结论也印证了前述机理的基本正确性。同时,发现了湖南许多富有成效的经验,如湖南坚持解放文化思想和经济思想,坚持先发取胜和市场竞争;坚持不断改革,培育市场主体;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增强微观活力;坚持鼓励和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增加文化产业创造生机和竞争活力;坚持鼓励创新,提高竞争力等。也发现其存在着文化产业增加值还不高、文化消费需求没有全面释放,文化产业、产品结构不够合理、文化消费结构层次不高,文化产业、文化消费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差,文化产业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效益不高,体制机制和政策还不完善等问题。
五、对发展湖南文化产业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湖南应着重从政策、体制上对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加以保障、支持和促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文化消费力,加强创新,增强竞争力。笔者进一步提出,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方面,实行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和谐社会建设,保障人民文化权益,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共同发展,促进文化多样化的文化发展政策。生产发展政策上,制定实施公开、透明、非歧视的文化市场准入政策,加大有效供给政策引导力度,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与产品创新,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引导、确保区域、城乡间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对接和发展,推动文化业态创新,增强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消费发展政策上,坚持发展文化消费,形成居民私人消费为主、单位或社区消费为补充、政府消费为引导的文化消费主体格局,形成健康向上的以消费本国文化产品和服务为主、消费国外有益文化为补充的文化消费结构,培育覆盖城乡、发展平衡,结构合理、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网络健全的文化消费市场,规范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性质、形式和各类产业主体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市场行为,在实现经济效率的同时促进城乡、区域文化消费发展平衡。文化产业体制机制方面,应构筑市场为主导、政府宏观引导的文化产业市场化运作体制,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文化经济制度,形成真正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和市场有效竞争格局,其中重点抓住国有文化单位企业化改革,形成产权多元、经营灵活、富于创新的文化企业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市场。文化产业管理上,应转变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政资、政事、管办分开,转变、规范、约束和完善政府职能和行为,政府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市场管理、资产监管,形成政府领导、资产经营管理机构、国有文化企业或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代表具体运营、有关政府部门配套管理,企业内部、社会、媒介等辅助监督的体系。文化产业创新方面,一是进行人才培养使用创新,加强具有国际视野、可以促进突破性发展、开创全新空间的创新人才培养,通过建立创新评价体系、人才评价体系、“创新为本、兼顾公平”的分配激励机制,营造宽松的工作条件、工作制度和工作环境,充分发挥创新型人才的作用;二是进行发展模式创新,包括创新基于生产要素的资源型、资本型、技术型、创意型发展模式,基于消费市场的品牌型、营销型发展模式,基于经营组织的交流合作型、链式型、扇式型发展模式,实现企业、产业发展和区域、城乡均衡发展。
当然,文化产业发展问题还有许多内容需要进一步研究。如,文化商业价值观与政治、意识形态价值观,文化的艺术价值与经济价值,文化发展方向,文化产业组织的具体形态,文化企业经营管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