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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为保证足够的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政府不断利用行政征收权将集体土地收归国有,并将其投入土地一级市场,稳定土地供应。在这一过程中,集体土地的征收利益进行了分配,政府、土地使用人、被征收人都获得了各自的利益。但利益分配的不均衡、正当程序的缺失,再加上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的不畅通,导致集体土地征收纠纷不断涌现,非法上访、社会群体事件时有发生。集体土地征收纠纷的解决、公民权利的保护需要实体正义,更需要程序正义。程序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保障。正当程序是对征收人行使征收权的规制,同时也是对被征收人权利的保护。建立公共利益认定程序和审查制度,对公共利益予以规制,可以遏制政府非公益征收和违法征收的冲动。完善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改革征收通知公告的形式,引进被征收人参与程序和听证程序,让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予以充分协商沟通,可以有效预防集体土地征收纠纷的发生。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都要符合正当程序的要求。诉讼是解决集体土地征收纠纷最终也应当是最权威的方式,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是解决集体土地征收纠纷的重要补充。完善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畅通救济渠道,让更多的集体土地征收纠纷有序的纳入到法治的轨道,可以更好的保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