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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必需品。20世纪80年代以来,疯牛病、口蹄疫、禽流感等一系列影响深远食品安全事件相继发生。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政府制定了更为严格的公共标准,加紧了对食品供应链的控制和管理。同时,国际食品贸易竞争的不断加剧使得一些食品零售商或零售商联盟逐渐单独或联合其他食品供应链的主体,制定他们自己的产品标准。理论上,这些“私人标准”属于各供应商、生产者自愿性遵循的标准,但由于在食品供应链中被广泛采用,因而具有了事实上的强制性。这些“私人标准”对于国际食品贸易好比一把双刃剑,既有正面影响,也有消极效应。尽管食品领域“私人标准”的贸易壁垒化趋势日益显著,但国际社会经过长期讨论及大量研究之后仍难以就其规制问题达成共识。因此,笔者基于WTO实现贸易自由化的宗旨,以WTO为视角来探讨规制食品领域“私人标准”的可行性问题。 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食品领域“私人标准”概述,主要介绍了“私人标准”的概念、分类及特征,分析了“私人标准”在食品领域兴起的原因以及“私人标准”对国际食品贸易的影响;第二部分主要分析食品领域“私人标准”WTO/SPS协议的相关性;第三部分就WTO/SPS协议适用于食品领域“私人标准”的冲突展开论述;第四部分从WTO和中国两个层面分别提出“私人标准”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