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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休闲和生态水平成为城市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由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催生的现代意义上的城市与传统意义上的城市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现代意义上的城市不再仅仅是城市居民的居住场所,更是城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全面发展的基础,特别是在产业结构由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变的总趋势,世界经济已经步入服务经济时代,在这一大的发展背景之下,城市作为服务型经济发展的基础和载体,对服务型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我国的城市的规模和功能也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另一方面,由于过于注重城市建设对经济增长速度的促进作用,却忽视了城市发展理念和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从而使得地方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时,忽略了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因而导致我国许多城市出现了同的城市问题。特别是当世界经济增长疲软,中国经济增速步入“新常态”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以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现状先后提出了“供给侧改革”和“五大发展”的新理念等一系列顶层设计,以寻求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式的深刻变革,并最终实现中国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这一系列顶层设计的提出和最终的现实必然要求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全面变革,而城市作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进步与发展的重要载体,其发展理念的的科学与否和城市建设的科学合理规划对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由于经济的绿色发展和建设生态友好型城市等客观需要,2013年12月12日举行的中央城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要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的重要论述。而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需要,2017住建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对地方城市海绵城市的建设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政策指导,海绵城市建设也逐渐由理论转化为实践,并逐渐为实现中国经济的绿色发展发挥作用。本文从理论研究的角度,阐述海绵城市建设中履行政府责任的理论基础,对于在未来海绵城市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政府责任的角色角色定位、具体内容和开展方式做了相关的理论概述。从目前我国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现状来看,海绵城市建设中政府责任履行方面存在政府的城市发展理念落后、政府越位、缺位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清等问题,文中对政府在建设海绵城市过程中履职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从政府政治责任、政府经济责任、政府法律责任、政府社会责任等方面具体论述。本文对美国、德国、英国和瑞士等主要国家政府在本国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履责的具体做法进行梳理和总结,比如通过转变政府的城市建设理念、税收政策的调节、建设标准的规范化等,提升城市发展的整体水平,进而实现经济的绿色发展。通过借鉴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在建设海绵城市中政府责任进行对比分析,从而获得具体经验进行借鉴。从实证角度来说,本文以武汉市为案例进行研究,分析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中政府责任,特别是联系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履责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结合这些问题有针对的提出促进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对策建议。这不仅有利于促进武汉绿色城市的建设,同时对于其他地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有一定的启示和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