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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推动城镇化进程中呈现出人口与空间城镇化不协调的问题,这种问题的存在也必然会导致一些不良影响的出现,如在一些地方会出现所谓的“鬼城”、“空城”等,资源浪费严重。在当前我国特有的财政分权体制下,对于城镇化的建设方向、进程以及建设质量,地方政府都起到了主导作用,其在当地政府的财政政策导向和财政支出结构方面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十八大以后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概念将“人”放在了第一位置,以人为核心,即实现农业人口由农民转化为市民时不仅是户籍身份的转变,还应该是公共服务内容和水平的提升,真正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就更需要地方政府大量的资金投入。十九大报告中也对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做了进一步强调。所以,在当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不合理的条件下,地方政府获得的财政收入比较少,却又承担了相对来说比较多的事权与支出责任,进而造成地方政府收支不均衡、入不敷出现象的出现,基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来做出决策,地方政府会选择推动空间城镇化而抑制人口城镇化,使得空间与人口城镇化发展步调不一致,城镇化发展缺乏长远的可持续性,这对于发展新型城镇化来说无异于缘木求鱼。本文分析了新型城镇化下,我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对新型城镇化的影响。其中,以负面影响为聚焦点,着重分析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支出总量和支出结构)对当前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影响。在经过理论和实证研究之后,发现我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不科学现状确实阻碍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于是本文又从中央政府角度、地方政府角度、流动人口视角下转移支付制度设计、配套措施这四个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措施建议,以更好地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