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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的浪潮的兴起及区域的整体性程度的提高,各地方政府之间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也不断加强。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跨域公共事务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激化了区域矛盾,跨域环境污染便是其中一项。层出不穷的跨界环境污染问题,反映出不可分割的自然环境和人为分割的政治体制间的矛盾。由于地方政府自利性,当政策控制范围模糊、难以界定的地区出现严重的环境污染时,各个地方政府就会相互推诿,以维护自己的利益,转而把相关的环境整治责任转嫁到其他省市,从而导致区域整体环境不断恶化,跨域环境治理陷入困境。因此,寻求跨域环境治理的府际合作路径,是推动跨域环境问题妥善解决的唯一途径。长三角地区被誉为世界第六大城市群。作为全国经济最发达,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区域,该地区近年以来工业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受到了广泛的关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范围的不断扩张,长三角两省一市间的交流日渐频繁,各省市之间经济文化相辅相成,生态环境也相互制约,这使得各地方政府深刻意识到只有顺应区域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推进长三角区域合作,消除行政壁垒,充分发挥区域整体优势,从而达到共赢局面。本文包括以下几项内容,首先针对长三角地区的自有情况,对两省一市经济发展状况及产业结构进行论述,同时对地区政府间在跨域环境治理方面的现有合作机构及制度进行梳理,归纳了现有合作机制的特点。其次,以轰动一时的黄浦江死猪事件为例,对长三角地区各政府在跨域环境治理方面的政策及机制进行分析,从治理环境、法规标准、协调机制等方面寻找各地政府在合作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最后,结合长三角地区实际情况,对未来如何促进区域政府跨域合作治理环境问题提出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