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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与应用的快速传播、中国社交网站的飞速发展以及中国公民参与意识的不断觉醒,网络舆情在中国崛起。近年来,网络舆情的影响范围逐渐扩大,网络舆情“双刃剑”的特性随之显现,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加大了网络舆情治理力度,但随之也暴露了政府治理方式与能力的短板。全面理解当前中国网络舆情治理的现状,是科学改进和提高政府治理方式和能力的前提。 本文以中国政府20年间(1997-2016)的网络舆情治理政策为介质,在治理理论、系统理论、公共行政理论及社会网络理论的支撑下,使用文本编码、文本切词、统计分析、归纳总结、社会网络分析等多方法,围绕“对什么进行治理”——治理客体、“如何治理”——治理机制、“谁治理”治理主体这三个治理的核心问题进行了较为广泛和深入的政策研究。 针对治理客体的研究表明,相较于舆情主体与舆情平台,网络信息是网络舆情政策的治理重点,且政策对信息具有明显的“促”、“抑”辩证逻辑,但以“抑”为首。 针对治理机制的研究表明,政府对网络舆情的治理涉及“监测”、“研判”、“报送”、“处置”、“总结”、“工作保障”及“工作评价”七大程序。“总结”及“报送”是治理的薄弱环节;“处置”政策针对不同的舆情类别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工作保障”政策强调舆情治理的组织保障、意识保障与人才保障;“监测”与“研判”政策虽然注重专职化与外部借力,但缺少统一的标准及对技术治理的引导;“工作评价”政策的逐渐增多,表征中国政府一向的“维稳”目标,从单一的线下维稳逐渐转化为线上与线下共同维稳的复合交叉维度。 针对治理主体的研究表明,国家层面的治理主体在20年间经历了许多部门调整,其主体层级结构明显,从主体政策发布数量、主体活跃持久性两个维度可以识别出四类特征类别的治理主体。地方层面的治理主体范围广泛,但各省平均治理主体数量及部门平均发布政策数量偏少,且各省的网络舆情治理能力分布特征不明显。此外,国家层面的治理主体通过政策联合发布形成了网络舆情治理的合作网络,通过合作网络可以识别出各主体的合作广度、合作强度、合作互动度及主体在合作网络中的政策地位。 以上研究,是对中国20年间网络舆情治理图景的完整呈现,可为政府提高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提供定量与定性结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