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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必不可少的手段和途径。它凸显了工伤保险的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的功能与价值,彰显了社会公平与正义。但由于制度设计的缺陷和客观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故而,必须通过完善该制度以更好地实现其社会价值。本文围绕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实践这一主题,分以下五个部分展开讨论:第一部分为本文的引言。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主要从理论层面对我国的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进行阐释。该部分首先介绍了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及与其相关概念,并分别从理论和法条规范两个层面对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的类型进行分析,进而就有关先行支付的理论学说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对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的价值与意义进行了探讨。第三部分对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的现状进行考察。该部分主要从规范现状和实施现状两个方面展开讨论,其中,规范现状主要考察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的现行规范体系及相关具体内容;而实施现状主要考察先行支付申请、先行支付行政诉讼及劳动者对该制度的认知等方面的现状。第四部分主要对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实施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该部分通过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申请和行政诉讼两个方面进行阐释,其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次性先行支付的滥用、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用人单位“不支付”证明材料过于狭窄、先行支付缺乏监督等。最后一部分主要对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的对策进行探讨。该部分主要从保障劳动者及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实际需要出发,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从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的申请审核和行政诉讼两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制度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