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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组织形式大概形成于洋务运动后起算至今约200年不到的时间,而企业制度或者公司制度的形成更是在改革开放之后近30年左右的时间里,因此,作为依附性极强的中国企业在本已很短的时间里必难以形成具有独立的人格特征和商业伦理精神的企业组织和企业家群体,从而引进先进、学习改良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国企业发展的重要方面。本论以此为思维逻辑,拟通过对企业及企业制度的理解,从而对企业的伦理价值取向进行认识,并以独立董事制度在企业制度伦理建设中的意义为起点,对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阐述,从而提出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制度安排及伦理性对策。 全文正文共分四个章节,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为导论部分,对企业与企业制度进行介绍,并对理想中企业的伦理价值取向和制度与制度伦理的关系进行讨论;第二部分通过对独立董事制度的产生背景、特征、合理性与局限性及其蕴涵的伦理原则的分析,以论述其在企业制度伦理建设中的意义,同时对独立董事制度对我国商业伦理精神构建的有效性进行探讨;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引进及运行现状和讨论其在法律体系、产生机制、与监事会的运行范围界定、履职保障及遵循的价值原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为对策,通过前面的讨论,拟通过完善有关独立董事制度的法律体系、明晰与监事会的职权范围、保障独立董事专业性、独立性和强化独立董事的道德人格属性及坚持制度中目标与目的的统一等制度安排和伦理对策,以期完善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构建诚信、公正、责任、效率的商业伦理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