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以来,社会治理便不断出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社会治理是对传统社会管理的一种新的突破,是社会管理在新形势下改革发展的新境界,与社会管理是一脉相承,紧密联系的。但相较于社会管理而言,社会治理强调多元主体,平等协商,合作共治,其管理方式柔和,是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新形势下,为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促使社会各领域均衡发展,缓解社会矛盾和危机,补足传统社会管理中的短板,优化社会管理手段、方式,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社会治理成为一种必须的行动策略。它有助于释放多元社会主体活力,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更好的实现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社会法治地位等突出的价值。社会治理需要解决的关键议题是处理好从国家和市场二元主体上升到国家、市场与社会三元主体之间的关系,实现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形成良好的协调机制、合作机制。为此,必须明确三者之间的界限,明确各主体管理社会的职责。此外,社会治理需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等原则,让共同治理合法、合理、有序推进,达到标本兼治的治理效果。当前的社会治理创新还存在许多的困难,社会治理创新的思想观念亟待更新,体制框架有待完善,治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有待健全,社会事业改革有待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基础有待强化等等,需要在治理观念转变、体制创新、方式创新等方面不断努力和探索,需要重点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壮大社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