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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公共物品和服务供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要“包打天下”、“唱独角戏”,而应创新机制,积极鼓励多元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PPP)模式作为一种创新的市场化、社会化公共物品和服务供给管理模式,是以实现增加、改善、优化和丰富公共物品和服务供给为目标,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以合作协议的方式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行为。同时,PPP模式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国有资本配置方式提供了新思路、新平台、新路径。一方面,PPP模式旨在在公共物品和服务领域形成多元主体共治、共建、共享、共担的局面,国有企业依托其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可活跃PPP市场,为推动PPP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另一方面,PPP模式在公共物品和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为国有企业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和发展空间,也为国有企业完善现代公司治理、增强影响力和控制力提供了重要平台。国有企业参与PPP模式既有优势互补的契合度,又有顺势而为的可行性,但在此过程中应对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本文以PPP模式的微观市场载体——PPP项目为各参与主体的活动平台,分析基于股权投资层面上的产权关系,即政府入股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 PPP项目的项目公司)形成的股权投资表现为财政股权投资,国有企业入股SPV形成的股权投资表现为国有法人资本,民营企业入股SPV形成的股权投资表现为民间资本,这三种性质的资本在产权主体、目标及适用规则等方面的差异直接影响着其产权主体在市场层面的行为。从资本运作视角下的产权关系入手,分析国有企业与其他主体的竞争合作行为,是本文的研究起点。将国有法人资本作为研究对象的原因在于,第一,国有法人资本的产权主体国有企业参与PPP项目是中国PPP发展的一大特色,不仅是在主体上对国外PPP项目中与政府合作的“私人资本”的一种超越,也将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国内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方向和重点是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在市场经济中,国有法人资本的价值运动行为是完成资本循环并实现价值创造的过程,是国有企业市场行为的本质驱动因素,从资本运作视角研究问题符合当前改革方向,并可提供新的研究思路。第三,国有企业在经历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存在多种性质资本持股现象,不能将国有企业定义为严格意义上的“公有性质”企业,而国有法人资本的公有属性比已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更加凸显。第四,国有法人资本的价值运动一方面受到资本创造剩余价值、追逐利润的本质属性影响而推动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思维经营运作,另一方面受到公有性质资本身份的影响,需承担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等一定社会职能,这两方面共同决定了国有企业的实际经营行为和市场表现。基于此认识分析国有法人资本参与PPP项目的风险管理,形成两层次分析体系:一是在资本运作层面,分析国有法人资本在PPP项目中的价值运动规律和结果,即在PPP项目股权投资层面中,政府所有的财政股权投资、国有企业所有的国有法人资本以及民营企业所有的民间资本如何进行竞争与合作,以及由此引发的风险;二是在SPV运作层面,分析基于价值运动内在要求的国有企业市场行为,表现为国有企业参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各种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风险。本文研究思路概述如下:首先,分析了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有企业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参与PPP项目的重要意义,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并结合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对国有法人资本参与PPP项目进行了理论层面的探讨。其次,在“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分配”的一般项目风险管理框架下,分别探讨了国有法人资本基于资本运作层面和基于SPV运作层面的关键风险问题。再次,本文构建了两维度三层级的风险管理架构,并将此分析方法运用于具体PPP项目的案例研究,以期形成国有法人资本参与PPP项目风险管理的独特视角。最后,本文结合现有政策规定和实操管理,针对性提出完善国有法人资本参与PPP项目风险管理的政策建议。在资本运作层面,基于财政体制改革背景,从政府向市场适度分权以形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平等合作地位、严格管理地方债以形成PPP项目的理性投资行为、加强信息公开以缓解“委托-代理”问题等方面入手,期望形成良好的PPP发展环境;在SPV运作层面,基于PPP项目中各主体的市场行为,从完善PPP的财政管理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影响力推动政策完善、加强国有法人资本绩效考核和合理进行风险分配等方面入手,期望规范PPP项目中各主体行为,降低PPP项目风险,进而将研究成果与国有法人资本在PPP项目中的风险管理实践更好对接,实现理论探讨与实践应用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