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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解决“三农”问题是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其中土地流转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一环。201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2015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又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也就是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经营权流转是中国的又一次土地改革,对不断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和提高农业经营水平起了很大的引导作用,对实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是新世纪新阶段搞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本论文选取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来研究该地区土地流转现状,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具有特殊意义。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绪论部分介绍了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及意义以及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第二章介绍了土地流转在我国提出的背景、过程、原则、目标、模式及意义;第三章介绍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土地流转的现状,首先论述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土地流转的必要性及流转程度,接着选取连五、大阳、马鹿这三个土地流转比较成功的乡镇,分别介绍了它们具体的流转程度、模式及成功经验;第四章论述了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在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第五章针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土地流转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建议。最后,本文的完成,希望能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以后制定适合该县土地流转方面的制度规定提供参考,对解决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出现的切身利益问题有所帮助,为今后张家川回族自治区探索土地流转新模式提供一些思路,同时希望能对其他地方实行土地流转提供借鉴,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路径的推进铺设一些条件,为乡村治理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一些思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