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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02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全面、准确、系统地掌握本市不同性质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开展的情况,掌握全市职业卫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今后更好地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打下基础,从职业卫生监督的角度出发,从源头抓起,实施全过程的监督,使职业卫生工作在我市不断地完善。方法:本课题从职业病防治法所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性相关知识培训等各个方面着手,选择太原市全民、集体、乡镇、三资企业220家,在对各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执法调查的基础上,以经常性卫生监督报告卡、被监督单位报告卡为依据,收集2005年的相关资料和2004年度的监督统计报表,对不同性质的企业的健康检查资料、检测情况、职业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今后更好地落实法规规定,实施有效的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内容:1、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2、职业健康监护3、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4、职业病诊断与病人保障5、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6、职业卫生档案建立情况结果:1、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方面,全民企业的检测率最高。2、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性健康检查方面,全民和集体企业的人员受检率高。3、在职业性相关知识培训方面,全民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培训率高,而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的培训率低。4、职业病发病方面,近年来,职业病发病有增高的趋势。5、职业卫生档案不健全。结论:1、全民企业基本能够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按时完成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工作。2、全民企业能够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完成职业性相关知识培训工作。3、全民企业建立和完善了规章制度。建议: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