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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加入WTO以后,金融服务市场便随之不断开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金融机构原有的金融产品已开始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因此,一些设计更为新颖、复杂的金融产品便应运而生,并逐渐走进一般的百姓家庭。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尝试购买新型的金融产品,现实生活中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被金融机构侵犯的现象也开始屡屡发生,这说明我国现有的相关立法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是不够充分的。在金融消费者权利体系中,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处于基础地位,是其他权利所实现的基础,如果忽视对我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将会使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机构乃至整个金融消费大环境的信心大大降低。但当前我国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法律规范和相关规定存在着一些不完善之处,如法律层级低、规则分散等。因此,笔者希望在借鉴域外三个国家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立法实践和对我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能够符合本国国情的、且充分满足金融消费者合理需求的关于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方面的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论之外,笔者主要从五个部分对我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第一部分,为了对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消费者知情权进行界定,笔者在消费者和消费者知情权的基础上回答了什么是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并对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特征进行了分析和概括。第二部分,笔者主要考察美国、英国和日本这三个国家关于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立法实践,希望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为我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立法实践提供可参考的依据。第三部分,笔者主要对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金融立法中关于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进行了梳理和阐述。第四部分,笔者具体分析了我国在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五部分,通过对我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方面不足之处的分析,笔者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