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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的文化哲学外延,在19世纪浪漫主义时期达到了顶峰。代表了“自由”和“个性解放”的“自然”,丰富了浪漫主义诗学的哲学内涵。因而在浪漫主义诗人的眼里,自然是有感情、有灵性的,可以恢复人类完美的人性。
与大多数浪漫主义诗人一样,华兹华斯和雪莱都咏赞大自然,讴歌自然界的山水风景来表达对自然的挚爱。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他们以诗文的形式表达了他们对人类的关切与至爱。然而,两位诗人诗歌中表现出各自的自然观呈现出诸多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华兹华斯在自然诗中有大量对儿时和回忆的描写,以表达他对过去美好时光的怀恋,而雪莱在自然描写中充满激情得表达了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第二,华兹华斯视自然为欢乐之源,也有慰藉人心的作用,而雪莱认为自然为真理之源,并可为人民所采用来创造一个更加合理的社会;第三,华兹华斯赋予自然神性,其自然充满着宗教的色彩,而雪莱的自然则充满了政治寓意,以抒发其社会理想和抱负。
两位诗人自然观的不同可视为由其各自创作诗学和政治立场的差异所引起。华兹华斯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被动的接收者,一片“孤独的流云”,一个“孤寂的收割人”。他选择远离城市的田园生活作为诗歌创作的题材,极力赞美自然的伟大,主张人类应回归自然,以恢复人类的自然本性。雪莱则是所处时代的社会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把实现“平等、自由、博爱”的崇高理想当作自己的终身追求。作为民主斗士,他把全部热情献给了为之奋斗的理想;作为一个诗人,他像一只云雀,在天空中自由地高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