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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稳健性是一项重要的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特征,而损失确认及时性是会计稳健性的重要体现,同时还是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随着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将会计稳健性从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中移除,以及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推广,损失确认及时性的经济后果成为学术研究的重点。放眼我国的制度背景,损失确认及时性在公司治理机制中占据怎么样的地位,对权益资本成本有着怎样的影响,是学术界和实务界都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以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了在我国独特的制度背景下,损失确认及时性与权益资本成本的关系,我国市场化程度不同的地区,损失确认及时性对权益资本成本作用机制的变化,以及2007年实施新的会计准则前后,损失确认及时性对权益资本成本作用机制程度的改变。实证部分包括损失确认及时性与权益资本成本之间关系的研究;不同制度环境下,损失确认及时性对权益资本成本作用程度变化的研究;2007年新会计准则颁布前后,损失确认及时性与权益资本成本关系的变化研究三个部分。根据研究结果分析,作为公司治理的替代机制,损失确认及时性可以显著降低投资者的必要报酬率,即与权益资本成本呈负相关。损失确认及时性与权益资本成本之间的关系会随制度环境的变化而改变。所在地区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公司,损失确认及时性与权益资本成本之间的负相关关系越弱,即地区的市场化程度会降低损失确认及时性对权益资本成本的作用机制,地区市场化程度越高的公司,损失确认及时性显得越不重要。2007年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增强了损失确认及时性对权益资本成本的作用机制,降低权益资本成本的作用增强。根据研究结论,本文给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