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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土地改革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一直以来是学界争论的热点问题之一,而集体林权改革被称为“又一次土地改革”,其通过对主体的改革,使越来越多的林农获得了林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作为土地的一种,林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直接影响林农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界定林权,同时也没有明确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本文通过对林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涉及的继承、林权、土地三个分析性概念的界定、目前学界对林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的理论反思,最终得出林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允许继承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对林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制度建构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林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的解答对于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更有利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