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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是政府干预经济、管理社会的一种手段,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几乎都存在着一套行政审批制度。但是,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原有的行政审批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由此引发了政府主导下的对行政审批制度的变革。 在过去的30年间,我国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然而,现有的行政审批制度与改革目标仍有很大的差距。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所反映出的行政方思想认识落后,行政权力缺乏有效制衡以及制度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共同构成了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阻力,使处于制度失衡状态的行政审批制度在追求制度均衡的过程中陷入多重困境。 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变迁是一个由政府主导的为适应经济发展所引起的制度环境的变化而对由行政审批权产生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和再分配的过程。改革的根本动力不是来自于政府的内在需求,而行政审批权作为改革的核心,它的变动直接关乎政府利益的变动和调整,此两点特征相结合就可能出现改革动力不足的问题。加之,作为被改革对象的政府同时也是改革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更增加了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复杂性。 为超越改革困境,实现行政审批制度均衡,一方面,应需进行包括行政文化、法律制度、其他制衡制度的创新,增强实施改革的认识和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在改革过程中,需要引入其他制度创新主体,以弥补单方推进改革在创新动力和知识等方面的缺陷。鉴于我国正在经历向市场经济转轨,西方发达国家在规制改革中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对于我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可以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一些创新的思路。 本文从制度变迁的理论视角展开研究。在阐述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础上,结合转型期的社会背景,考察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历程,探析我国行政审批制度变迁的原因,通过深入分析其变迁的基本特征以及反思其改革困境,提出以实现从制度失衡到制度均衡的超越困境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