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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这一概念在我国理论及实践领域都日渐流行,但这一词的含义已经不能再简单地等同于街道办事处这样的行政辖区,后者是在建国以后为了适应当时形势的需要而成立的一种新的基层组织形态,但现在它的内涵与职能定位都因行政化与官僚化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泛滥而出现了异化,需要对其加以革新来纠正诸多弊端。目前,我国正在经历着政府体制、社会体制及经济体制的多重改革、发展与完善。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城市基层管理组织也在转变发展之中,经历着由政府单一管理主体的街道居委会向多元管理主体的城市社区的转型。在这一背景下,以服务促进和谐稳定的服务型社区,较之传统的因单纯强调管制而易触发管制对象抵触情绪的行政化社区具有明显的优势。而所谓服务型社区就是将通过服务来回应、并帮助满足社区内居民的公共利益诉求作为首要目标的、重塑传统社区职能的新型社区治理模式。它是以社区利益为核心,在法律和道德的支撑下,打造舒适生活氛围、实现协调社会管理、形成融洽社区关系及强烈归属感的社会聚落。政府能否认识到社区在当前经济及市民社会发展阶段的作用是社区发展和建设的关键所在。以往,政府基本上垄断一切资源,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界对社区的经济性功能、社会性功能、社会控制性功能、社会福利保障性功能、社会参与性功能长期缺乏深刻认识,这使得传统的行政化社区仅仅是作为政府行政隶属下的街道类基层组织而存在,它也因为社会事务的庞杂和政府控制能力的限制,而无法拥有足够充足的各类资源来满足居住在其区域内居民日渐增强的多元化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本文将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明确服务型社区的概念及特点、建设服务型社区的必要性及服务性社区的建设理念;第二部分详细论述了服务型社区的职能定位,一是优化社区与政府的关系,二是促进社区中多元主体治理局面的形成和发展,三是拓展社区参与式民主空间,四是增强公众民主参与的权力与能力,五是实现社区可持续发展;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服务型社区的体制建设,这些体制建设工作主要包括社区居民利益表达机制的完善和发展、社区公共产品提供机制的多样化、运营资金筹集机制的建设、社区人力资源的吸引与储备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等;第四部分介绍了服务型社区的社区服务方式,主要集中于产业化、专业化及均等化这三个方面;第五部分介绍了服务型社区在社区服务方面可为的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