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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发展是我国改革加速现代化进程的关键,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不断上升,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建设和谐文明的农村,保障农村居民的文化权益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政府如何转变自己的文化职能,搞好农村文化建设,对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对整个经济文明的建设有重要作用。县级政府的行政权力是我国政权的基础,是直接面对群众,管理社会的基础政府。县级政府执政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农村未来的发展。传统的政府“重视经济,轻视文化发展”,使得政府的文化职能缺失。在今天这样一个新农村发展离不开文化建设的时代,就更加凸显了政府文化职能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关注“三农”问题,农村的文化建设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关键内容。农村文化建设,政府是管理者、责任人,政府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去规划、经营、引导农村的文化建设。本研究以“省直管县”体制为背景去研究县级政府的文化职能。选取仙桃市作为研究对象。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为了更好地结合城乡发展实行“市管县”体制,在短时间内,促进了区域内部和区域之间的经济联系,带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管县”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的发展。为此浙江省首先试行的“省直管县”体制,从新的视角调整了城市行政体制,带来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之初的政策是财政体制和强县扩权,财政中间环节的减少,基层政府权力的扩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域经济的发展,物质的丰富,为县域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国家对于文化建设的重视,保护传统文化,建立农村文化市场,发展壮大民间组织,政府的文化职能也凸显起来。本研究在仙桃市成为“省直管县”体制试点城市后,研究对比仙桃市前后的变化,探讨了政府对于文化职能的转变,从最初的缺少经费,缺少人才,缺乏观念,到后来政府开通村村广播电视通工程,丰富了农村的文化生活,到定期下乡的送文化,并结合当地的特色发展农村自己的文化,鼓励农民发展自己的本地特色文化,文化经费的支出,政府的大力推广,带给了农民积极性,对于文化市场的发展政府出台了文化法律法规,保证有秩序的发展,政府引进文化专业人才,留住人才,真正的从根本上发展文化事业,都是政府对于公共文化做出的努力。政府的如何从定位自己的职能?如何完善和发挥政府的文化职能?这些都是本文需要关注和研究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