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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工具被广泛应用于世界金融市场。资产证券化表外融资和增加资产流通性的优势满足了金融市场对现金流的需求,带动整个金融市场的发展。资产证券化首先在美国金融市场兴起,并且为挽救美国经济使其早日走出“滞涨”状态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因此,被世界各国政府广泛推广。但是,对资产证券化技术毫无节制地应用使得虚拟经济过度膨胀而实体经济入不敷出,最终造成次贷危机。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资产证券化监管制度的缺失,使得次贷危机酿成了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本文写作围绕资产证券化法律监管机制的演变为中心,总结出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以便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法律监管制度更好地发展。第一章首先对资产证券化的基础概念和运作机理进行阐述。其次,将资产证券化所产生的风险及其监管理论进行详细的阐述。第二章第一节通过对次贷危机前美国资产证券化金融监管制度的分析,得出美国资产证券化监管机制所暴露的缺陷。第二节对危机后美国金融改革法案中涉及资产证券化监管的法条进行深度分析,明确了危机后美国所采取的完善资产证券化监管法制的立足点,借此来指导我国资产证券化及其法律监管制度的发展。第三章第一节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监管进行介绍,并指出目前其所存在的问题。第二节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期望能够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风险法律监管制度更加规范完善。资产证券化就像一把双刃剑,其机遇与挑战并存,因此我国在推动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过程中既不可因噎废食也不能肆无忌惮,应该在深入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审慎地推动我国资产证券化及其监管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