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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妓现象在古今中外的社会中都难以禁绝,而对它开始进行研究,却是近代以来的事情。娼妓行业如同一面镜子,折射出了整个社会的全貌。自晚清以来,社会风气流变,娼妓业逐渐兴盛,进入民国后,更是繁荣发展,在城市中形成了以它为核心的“娼妓商业圈”。而在北洋政府时期,中央政府对于娼妓业实行妓捐政策,企图通过向娼妓征税,达到将娼妓纳入管理和从中获得税收的双重目的,从而导致娼妓业在民国进一步商业化和公开化。这一时期,娼妓在社会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上等妓院中的娼妓们成为民国政客军阀身边一道艳丽的剪影,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进进出出,成为男性话语权的一种工具。而下等妓院中的娼妓们,则成为了大量的城市中无力娶妻或未携带妻子在身边的贩夫走卒们的泄欲工具。但是,中央政府逐渐将对娼妓业的妓捐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利益而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导致其对娼妓管理的不力和征收妓捐的积极形成鲜明对比。伴随着娼妓业的兴盛,种种社会问题由此而引发,新文化运动后,废娼呼声日高,反对娼妓存在的理由,大致包括了政治、经济、道德、卫生、法律等五大方面,但最为重要的,则是将娼妓问题与国家的现代化、文明程度和国力联系起来。这一时期,废娼运动也在全国各地风起云涌,以新闻杂志、妇女人权运动等各种方式展现出来。当时的废娼论者,提出了治标和治本两套办法,认为治标要分期取缔娼妓机构和断绝娼妓、嫖客来源,治本则要废除私有制。此种背景下,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顺应社会舆论,同时也为了自身形象,塑造面子工程,向全国各省市发布了废娼的命令。但是,在南京国民政府的统治时期,废娼政策实际上归于失败,执行不力,社会效果欠佳,反而导致私娼和变相娼妓的泛滥,政府对此无力控制。治娼成了一纸空文,在全国各地始终没有真正施行。南京国民政府的治娼政策从整体而言,仅仅是表达了废娼立场,但在实质性做法上,没有对治娼采取真正有效的措施来控制娼妓发展,也没有积极堵塞卖淫活动的各种渠道,除了发布废娼的命令和取消妓捐以外,其余一切仍然按照之前的套路进行。导致这种原因主要是当时国民政府面临着严重的内忧外患,无暇顾及社会改革的背景有关。此外,政府自身态度的含糊不坚决和对地方社会改革缺乏控制能力,也是重要原因。因此笔者认为,在当时中国,要对娼妓问题有所缓解,进而禁绝,必须有两个方面的前提准备:第一是一个较为稳定的内外环境;第二是大力推进人权、法制等建设,培育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而从一个社会的理想和发展方面考虑,禁娼是社会的必然和终极目标,但在某个阶段该施行何种治理娼妓的政策,却要根据大环境而充分估量,量力而行,才能使政策更切于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