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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剧概念传入中国已过百年,运用喜剧研究中国古典戏曲也已经30多年,时至今日,仍有学者在质疑中国古典喜剧这一概念的合理性。中国古典喜剧成为戏曲研究中被回避和冷落的领域。由于多种原因,戏曲研究中还存在着同样被忽视的另一个角落——明代杂剧。本文中,笔者将对中国古典喜剧和明杂剧的研究相结合,以明杂剧中的喜剧作品为研究对象,探讨中国古典喜剧的审美个性。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中国古典喜剧的鉴别标准。笔者先对国外关于喜剧的本质论述、国内关于喜剧本质的论述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个人的见解:从审美主体角度看,喜剧创作者应该具备“喜剧精神”,包括反思能力和生命意识;从审美客体角度看,喜剧作品应该具备“不和谐”的内在特征。第二部分梳理了中国古典喜剧的源流史。笔者将古典戏曲划分为萌芽与雏形、成熟、现代戏曲三个阶段,对各阶段戏曲喜剧形式及特点进行了考察,以便准确把握喜剧精神的发展与嬗变。第三部分对明杂剧喜剧作品进行了分类研究。以明代杂剧喜剧创作作为研究对象,笔者从主题取向、喜剧类型两方面对研究对象进行了分类,全面、细致、条理的考察了明杂剧喜剧作品。第四部分将明杂剧喜剧作品与西方及元代喜剧进行比较研究,并对其差异、差异形成的原因进行透析。第五部分阐述明杂剧喜剧的审美个性。结合时代特点考察明代杂剧的喜剧作品,从文化意蕴、审美观念、艺术手法等多方面揭示明杂剧喜剧的独特价值,从而肯定中国古典喜剧的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