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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人民群众健康的基本保障,是关系到每一个公民健康水平的头等大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医疗卫生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城乡二元结构、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较大等原因,我国各地提供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产生不均等现象。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稳步增强,对健康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反映强烈。2012年,我国印发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点任务和基本标准体系,计划实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根据每个人都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1]。建设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离不开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地方政府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投入的主体。研究地方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状况,分析财政投入存在的困难,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对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研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理论着手,阐述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理论基础,在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问题进行概念界定的基础上,运用文献查阅、定量分析、定性分析等研究方法,以嘉兴市秀洲区为例,研究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问题;分析2008-2013年6年间财政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投入及其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财政投入存在的问题,寻找区级财政困难的原因。由于地方财政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投入大、国家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区级财政负担重,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很难实现。基于问题及原因的分析,在坚持政府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区(县)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共财政投入的意见建议,一是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性政策,二是建立相关具体配套政策,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四是调整各级财政投入比重,五是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六是完善财政投入绩效考核评价机制。通过上述举措,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