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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图敖其尔·陶格陶夫图日(1797—1868年,以下简称陶格陶夫图日)是清代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伊勒登王旗扎萨克郡王、车臣汗盟会会长、和呗王,系19世纪蒙古族法学家、哲学家、教育家、经济学家、启蒙家、社会改革家,也是蒙古文化的继承者和传承者。陶格陶夫图日针对当时喀尔喀蒙古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发生的巨大变化,从1853年开始颁布实施了具有地方性法规性质的《事业与学业条款》(简称《陶王训诫》)。他对谋生之道、致富之道有着独到的见解,为了提高旗民素质和生活质量积极谋划,筹办《四个达西》,创办工厂和学校,开展并普及文化教育,建立庙产实体,兴办宗教活动和启蒙教育活动,进行游牧经济、农业、手工业、贸易等一系列改革以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他的法律思想、哲学思想、教育思想、伦理思想、经济思想均体现在他所颁布实施的《事业与学业条款》之中。从这些条款,我们可以全面了解到他对游牧文化所作出的贡献及其所产生的实践与理论意义。蒙古民族建立横跨欧亚大陆的大国,开创世界新的格局时,他们早已拥有基于游牧文明所成形的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体系。其中法律法规发挥的作用最为重要。马克思主义认为:"每一种生产方式都产生出它特有的法律关系。"而且,"法律关系,既不能从它本身来理解,也不能用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恰恰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因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与上层建筑辩证关系理论和原理探讨作为游牧民族典型代表的蒙古族所建立的法律法规及其发展规律,是蒙古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研究法律的发展过程,只有从蒙古民族游牧文化、历史、经济为出发点,才能找到正确的思路。陶格陶夫图日所颁布实施的《事业与学业条款》是一部涵盖蒙古游牧生产生活、经济、政治、风俗习惯、行为规范、文明的珍贵文献。在全面推动民族文化大繁荣的今天,本文以这部《事业与学业条款》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学研究方法进行仔细解读,试图总结出蒙古族游牧经济、政治与风俗习惯、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律法规形成的物质基础和历史文化特点。《事业与学业条款》以民族性、哲理性、权威性、教育性为特点,是规范蒙古族生产生活的习惯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根据。作为凝聚蒙古族长时期游牧生活生产经验并高度总结游牧智慧的文献资料,该"事业与学业条款"对正确理解蒙古族法律思想,正确评价、继承游牧民族法律文化及其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游牧文化是游牧民族的灵魂,是游牧民族赖以发展的根基之一,也是人类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世界法律文明的重要发端。没有游牧文化的形成发展,就没有当今文明社会的法律意识及法律思想。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发展各民族独特文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各民族所热衷的课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辩证关系和相互作用的理论与规律对游牧民族法律文明和法律文化进行解读时,必须从游牧文明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探索其特点和规律。游牧经济和游牧文明是蒙古族法律法规赖以发源的基础、历史文化根源。本文由绪论和四章所组成。绪论中交代了选题依据及其意义、文化与法律文化研究概况,并对陶格陶夫图日生平及其《事业与学业条款》内容、研究情况、研究方法等进行了简要介绍;第一章,分析《事业与学业条款》的历史文化基础;第二章,阐述《事业与学业条款》的历史背景、内容结构,版本校刊情况;第三章,运用文献学方法研究《事业与学业条款》,并加注释进行了拉丁文转写、汉译、等工作;第四章,以法理学视角阐明其法律文化价值,并研究论证了其传承价值。本文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研究,试图解决《事业与学业条款》研究中长期存在的各种讹误,重新分类解析其内容,对其中所蕴含的游牧文化精髓、蒙古法律文化价值的继承意义给予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