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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是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核心之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被誉为农村的“第二次土地革命”。现行法律及相关法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流转方式。然而,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学界的看法,各地的规定以及农村的实践各不一样,出现了分歧。怎样完善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怎样拓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又要进行怎样的制度构建?因此,进一步研究这些问题,对于更好地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解决好“三农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本论文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理论及关联制度。笔者从传统物权理论独尊所有权,轻视财产利用权的做法已远远落后于当代经济法律实践出发,运用孟勤国教授的关于以所有权表述财产归属,以占有权表述财产利用的“物权二元结构论”理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性质、法律关系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流转的登记以及流转的价格一一作了系统的论述,从而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选择及其制度构建提供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选择。本部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转让、抵押、入股一一作了可行性分析,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运行机理、操作规程作了具体论述,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作了具体制度设计,并对抵押的运行机理、操作规程作了具体论述,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动因、股份化的运作、股份化的运行机理、操作规程也一一作了论述。在此基础上笔者建议拓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信托引入其流转方式中,并对其可行性、特征、运行机理、操作规程,也作了分析和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