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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投资是目前金融市场上广泛采用的一种投资方式,并快速的发展成为中国金融市场和产业投资的中流砥柱。私募股权投资在我国尚在发展初期,仍有许多问题需要去解决,这是由于我国对这种新型的投资方式没有建立必要的法律制度,以及该基金本身所固有的高风险性等因素造成的。如何使私募基金能够适合中国的经济环境,保证投资者权益,合理规避投资风险,并颁布相关的法律来规范该基金的正常运行,这是我们所面对的现实问题。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相关研究中,对完善合格投资者的保护部分阐述较多,但仍存在着两个问题突出的问题。首先纵观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相应的立法和监督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实现对私募基金的有效监管,对募集的对象也没有形成规范的准则。再次,健全的投资人制度在中国还未形成,所以对于合法基金和非法基金无法有效的判断,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有效的监督体系,在基金刚进入投资市场的初期,出现了失控的局面,加之该基金信息不能及时的披露公开,面临的风险骤加,一旦大量涌入非适格主体造成投资失误,一定会引起股市的巨大波动。因此,探讨私募基金领域的合格投资人机制是至关重要的。笔者通过分析我国目前的私募基金运作情况以及现行的合格投资者既有模式,参考发达国家现有的模式,对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完善发展给出合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