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一项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纠纷解决制度,这一被西方称为“东方经验”的制度,曾历经辉煌,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后的一段时间里却出现了衰落迹象。而与此同时,由调解等非诉讼机制所构成的ADR实践却风靡世界其他主要法域。鉴于在中国社会巨大变迁背景下我国人民调解机制运作中所面临的困境以及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复杂而频发的纠纷,对人民调解进行理论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写作的主线是:以人民调解作为诉讼的功能互补的机制为前设对人民调解进行正当性论证,进而为人民调解的复兴提供一些方向性的建议。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对人民调解进行论证说明:
第一章,人民调解的基本情况。这一章首先介绍了人民调解的历史渊源,然后对其发展历程、衰落及复兴动向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梳理。其中对人民调解衰落的原因从社会结构变迁、观念误导、政治支持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总结出人民调解的优点和不足。
第二章,人民调解的价值分析。其实,本章是人民调解正当性论证的第一部分。从人民调解的秩序价值、效益价值和自治价值等方面论证人民调解的价值贡献,从而为其正当性提供支持。
第三章,人民调解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分析。这章是本文对人民调解正当性论证的主要部分,从两个方面论证人民调解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即人民调解存在之必要是因为社会发展之所需;人民调解存在的可能性是因为人民调解本身具有独特的功能优势,能与诉讼形成良好的互补。
第四章,实现人民调解复兴的建议。由于社会结构的变迁,人民调解面临权威的缺失这一导致人民调解困境的重要原因。本章试图从私力保障和公力加强两个方面来完善人民调解,为人民调解重塑权威,进而实现复兴。
最后一部份是全文的总结:在现代法治社会,人民调解的复兴必须是在“法律的影子下才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