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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法官对当事人的某些事实主张给予司法认知时,可免去该当事人就此事实进行举证的责任——司法认知因能对当事人证明责任划分产生影响,并能为诉讼证明带来简便和快捷,遂成为证据法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但在我国,由于证据法意识的淡漠、证据法传统的薄弱,无论立法还是研究,司法认知都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审判实践中,法官也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正确运用司法认知,这种状况与司法认知作为证据法基本制度的地位很不相称。因此,借鉴外国立法与实践,立足我国传统和国情,探索如何完善我国司法认知制度从而实现司法的公正和效率,就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全文四万余字,共分为前言、正文和余论三个部分,现分述如下:前言主要谈及本文写作的缘起,通过本文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本文大致的行文思路。正文由六章组成:第一章,司法认知的界定。基于本文立论的基础性概念“司法认知”一词,在理论研究上尚不存在统一解释,笔者首先有必要对这一概念给出自己的解释。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司法认知的特点,澄清国内对司法认知性质研究上有争议的几种看法,从根本上为司法认知制度正名定份。第二章,司法认知的法理基础。在这一章,笔者力图揭示司法认知之所以源远流长的根本原因,全面挖掘制度背后存在的合理性支撑。第三章,司法认知规则的内容。该章既是对作为一项证据规则的司法认知本体的全方位扫描,同时也是对该规则各构成部分的微观分析。这一章又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司法认知的对象。在这里,笔者进行了比较法的考察,通过研究两大法系国家和地区在司法认知对象范围上的种种做法,从中发现共性,找出差异。第二部分,司法认知的分类。作为对司法认知对象深入研究的辅助,笔者进一步考察了司法认知对象的几种典型分类标准。第三部分,司法认知的程序。笔者仍然从介绍、概括的视角出发,对一些国家或地区司法认知运用中各种程序性细节的立法及理论研究状况进行了考察。第四章,当代中国设置司法认知的可行性分析。在这一章,笔者的客观评价及分析跨越了抽象的诉讼理念、模式和具体的社会发展、变化,试图对“我国未来证据立法中是否明确设置司法认知制度”这一疑惑作出回应。第五章,我国司法认知现状之检讨。在这一章,笔者对我国司法认知的现有立法及实际运用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视和反思,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找出既存的问题与不足,并进而剖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各个层面的原因。第六章,构建我国司法认知规则之前瞻。借鉴有关国家及地区的有益做法,立足我国诉讼制度改革及社会发展现状,笔者就未来司法认知的立法提出了若干设想并进一步举出理由加以论证。余论:考虑到诉讼制度彼此之间所具有的关联性及协调性,笔者阐发了就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发展的现状而言,与司法认知制度良好运行密切相关的若干周边制度的培育和完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