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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目前已把全域旅游发展作为加快地区产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对于促进当地旅游业和经济发展作用巨大。但关于政府在全域旅游发展中的职能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理论几乎空白,政府职能履行中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普遍。长此以往,将极大的制约旅游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政府要如何找准自身定位,发挥最优职能作用,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是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阐述了全域旅游及全域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职能等相关概念及其理论,结合国内外相关文献及研究成果,从宏观、中观、微观方面清晰定位了全域旅游发展中政府应该发挥的职能。文章认为政府应该在宏观上通过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体制机制、科学制定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制定全域旅游发展政策发挥调控职能;在中观上通过建立健全全域旅游法制建设、监管规范全域旅游市场秩序发挥监管职能;在微观上通过建立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全域旅游人才体系、推广全域旅游整体形象积极参与。并以镇江市政府在全域旅游发展中的职能发挥作为研究对象,重点分析了地级市镇江市政府在全域旅游发展中的职能履行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经过深入研究发现,镇江市政府在全域旅游发展中,因对全域旅游发展认识不足,综合协调体制机制不健全,全域旅游市场监管体制机制不完善,全域旅游发展环境不佳,导致了职能履行中存在越位、缺位、错位,公共服务供给不能与时俱进,全域旅游人才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挖掘了新加坡、瑞士等国外旅游全域发展较好城市经验,寻找相关规律,得出政府在旅游全域发展中要注重宏观规划与管理、营造良好旅游发展环境(制定并落实旅游发展政策、注重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培养旅游人才等)、整合挖掘特色旅游资源、高度重视旅游创新和整体营销的经验启示。继而提出地级市政府在全域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职能优化方案,即地方政府应该在全域旅游发展中,适时充分发挥“守夜人”角色,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和扶持全域旅游发展,主要包括健全全域旅游综合协调机制,营造良好全域旅游发展环境(落实全域旅游发展政策支持、优化全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更新全域旅游人才体系),完善全域旅游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强化整体营销,打造统一全域旅游品牌形象等。